用户在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海淘圈代买网站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并及时通知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终止“本协议”。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海淘圈代买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本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用户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用户和海淘圈代买网站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客服咨询。只要用户点击协议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海淘圈代买网站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即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用户对海淘圈代买网站需支付的服务形成欠费且长达30天以上,海淘圈代买网站未能联系上用户或经联系用户并无积极偿付相关欠费的,海淘圈代买网站享有该货物的全权处置权利。此权利不影响法律赋予海淘圈代买网站的其他权利。
第一条用户进出口报关义务
1. 如实申报购物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其他相关地区、国家管理机构对于个人自用物品进出口规定,所有个人必须如实申报待进出口商品的购物信息。海淘圈代买网站要求您提供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价格等信息。
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随时根据相关地区、国家海关等管理机构的要求,而向您索取或补充索取相关信息,您应及时提交或补充提交。
2.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其他相关地区、国家管理机构对于个人自用物品进出口规定,个人物品清关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您需要将您的身份证/护照提交给“海淘圈代买网站”。您上传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将被储存在海淘圈代买网站安全的服务器上,且只会用于报关用途。
身份证上传只需一次,如果收货人姓名,电话信息完全相同,再次下订单时无需再次提交身份证,您只需将收货人的姓名,订单号和电话号码上传给海淘圈代买网站确认。
如未能及时上传您的身份证和购物凭证信息将会导致您的订单延迟甚至取消。请您务必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
3. 包裹内所购商品属于合理的用户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4. 其他需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
请在订购前了解您此项寄运服务涉及的目的地、出口地所在国家的进出口限制。我们不对因您订购了违法商品而产生的任何延误,费用,罚款或者处罚承担责任。我们没有权限对边检、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操作、内容进行解释,并且这些法规在不断变更中,所以我们无法保证为您提供所有相关法规以及更新的内容。
海淘圈代买网站无法为任何被海关等管理机构扣押,损坏和销毁的订单商品负责或退款。海淘圈代买网站无法为任何导致海关或其他管理机构向您订购的商品征收附加费用(无论是税费还是关税)的法律或法规负责。
第二条用户资格及用户密码的管理
1. 用户是指在同意本协议的基础上,在网上提交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运营服务的入会申请,经海淘圈代买网站审核批准后收到用户ID的使用权的个人(或用户)。
2. 用户不得将用户资格及密码出借、转让、买卖、抵押等。
3. 用户在进行用户注册后,须自行负责妥善保管、管理海淘圈代买网站提供的用户ID、密码。使用用户ID和密码利用本服务的行为,即认为是用户本人的行为,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海淘圈代买网站对于非因海淘圈代买网站行为导致的相关用户ID、密码、信息泄露以及、使用上的过错等而造成的损失由该用户承担,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当怀疑或得知用户ID或密码被第三方知悉及可能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海淘圈代买网站客服,并按照海淘圈代买网站发出的提示或指引执行。由于对用户ID及密码的不正当使用,而导致海淘圈代买网站发生损失时,该用户应赔偿海淘圈代买网站的损失。
5. 建议用户定期更改密码。因用户ID、密码使用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非海淘圈代买网站特别认可,原则上不补发用户ID和密码。
第三条用户申请
1. 申请入会人员(以下简称“入会申请人”)需由本人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 前项的申请经海淘圈代买网站同意后即完成用户登录手续。但是如海淘圈代买网站发现入会申请人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可以拒绝申请人的入会申请。
①入会申请人曾经因违反本协议等行为而被取消用户资格;
②入会申请人有未支付海淘圈代买网站费用的记录;
③妨害海淘圈代买网站的运营和服务或妨害其他用户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的服务,或有阻碍以上运营和服务的行为;
④其他海淘圈代买网站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提交申请的内容变更
1. 用户入会申请时提交的注册内容(如手机号、邮箱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按规定格式提交变更申请。
2. 海淘圈代买网站按照用户登录的联系方式发送海淘圈代买网站的通知,并按常规到达的时间默认为送达。
第五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海淘圈代买网站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1.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海淘圈代买网站可能会使用用户在接受海淘圈代买网站服务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披露及传输应遵守海淘圈代买网站官网()所公示的隐私政策及其不时修订。
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海淘圈代买网站可以使用Cookie。
3. 用户同意接收海淘圈代买网站及其关联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发送的产品/业务介绍、推广促销信息及其他商业性信息。
第六条退款及退货服务
用户可以按照海淘圈代买网站规定的手续办理退款。
退货服务是指用户购买包裹已经被海淘圈代买网站仓库签收,用户委托海淘圈代买网站将签收包裹退还给供应商的服务;
如果包裹根据用户指令已经出签收仓库,海淘圈代买网站将不接受退货;
如果因为用户退货而产生相关费用的,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如果用户包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不接受退货;
退货包裹一旦被承运物流商接收,海淘圈代买网站退货服务即视为完成。
第七条 代购代买服务
代购代买商品不可取消不可退款。
代购代买商品由用户提供商品的具体名称、价格、链接、大小颜色等选项,海淘圈代买网站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的账号代买并邮寄至用户的专属转运地址。
由于不是海淘圈代买网站与海外销售公司达成代购代买商品的买卖关系,因此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一切与商品相关的瑕疵、侵害知识产权等责任。
当商品价格与海淘圈代买网站下单时的价格有偏差时,以海淘圈代买网站下单的价格为准。若(申请代购时的价格 - 代购时的价格)/ 申请代购时的价格在10%范围之内的,我们将在其他网站做代购处理。反之,此商品的代购将被撤销。商品的差额将在此后将要支付的国际运费等费用里做调整。若此订单还有代购成功的商品,将会继续下面的代购流程。
当商品限量时,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选择其他网站做代购处理。
第八条停止用户资格及终止协议
海淘圈代买网站由于以下理由,可以在不通知或催告用户的情况下,暂时停止用户资格或除名。
1. 本人或指使他人不正当地使用用户ID、密码及本服务时;
2. 用户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补交欠费时;
3. 用户自己提出请求时;
4. 其他,用户违反本协议或个别协议的任何条款时。
第九条本服务的内容
1. 除即发商品外,由于不是海淘圈代买网站与海外销售公司达成商品的买卖关系,因此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一切与商品相关的瑕疵、侵害知识产权等责任。
2. 用户知晓并确认,从海外销售公司到海淘圈代买网站仓库的运输不是由海淘圈代买网站提供服务或撮合的,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是此运输合同的一方主体。在此运输中造成的或由此产生的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如导致用户蒙受损失,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海淘圈代买网站可自主根据包裹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优化包装服务,对包裹进行加固或减重操作。具体情况以仓库操作为准。
4. 对于寄送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及境外的物流服务,海淘圈代买网站就其负责提供服务的相应运输段,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关服务,对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运输中造成的或由此产生的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如导致用户蒙受损失,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是责任主体。
第十条本服务禁止使用的商品
禁寄物品不能使用本服务,请以海淘圈代买网站网站上公布的 禁寄物品 为准。如某些商品不属于海淘圈代买网站公布之禁寄物品,但与航空管理机构、海关、其他管理机构实际规定之禁寄品有冲突的,请以航空管理机构、海关、其他管理机构实际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本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条件)
本服务费用如价格表所示。海淘圈代买网站可对价格表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以网站上公布为准,恕不另行通知。价格变更后,您继续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认可相关价格变更事项。计价依据的商品重量,以海淘圈代买网站的计量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包裹丢失赔付标准)
对于寄送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及境外的物流服务,海淘圈代买网站就其负责提供服务的相应运输段,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关服务,对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运输中造成的或由此产生的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如导致用户蒙受损失,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是责任主体。用户可联系海淘圈代买网站客服协助理赔。
第十三条(订购商品的联系方法)
用户购入商品后,应按照海淘圈代买网站的方式,在系统到货预报海淘圈代买网站接收商品所需的确切信息。
第十四条(验货)
1. 海淘圈代买网站可以开封检查商品内容。但是,海淘圈代买网站并没有检验商品的义务,同时检验的结果也不对商品质量、有无瑕疵、真赝品做出保证,不保证商品不违反发出地、经由地、目的地所颁布的相关法令。
2. 海淘圈代买网站在进行前项规定的检验中,如果发现有违反“防止转移犯罪收益”相关的法律法令,怀疑有违反可能性的商品时,海淘圈代买网站可以采取报告警察及相关执法部门,提交商品等措施。若检验商品及采取本协议的处理办法造成用户损失时,海淘圈代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暂停提供本服务)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况,即使是海淘圈代买网站已经承接的业务也可暂停提供本服务。
1. 属于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时;
2. 不能确认用户的所在地或商品发送目的地的地址时;
3. 用户拒绝接收商品时;
4. 快件为不符合航空运输标准的物品时;
5. 没有收到第十三条的通知时;
6. 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从用户处收到的有关商品信息的通知,与海淘圈代买网站收到的商品不相符时,或者第十三条的通知内容不正确时;
7. 被海关或其他管理机构扣留、或要求海淘圈代买网站暂停提供服务时;
8. 用户违反本协议时。
第十六条(不能转运商品的处理)
1. 海淘圈代买网站收到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时,可以马上废弃或以其他方法处置该商品。
2. 当发生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不包括15(1))时,如果海淘圈代买网站已经接收了商品,则从接收日开始保管45天。
3. 用户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消除了与第十五条规定相违的所有事由,可以要求海淘圈代买网站将商品发送到用户的地址或在海淘圈代买网站认可的方法中指定一种。
4. 用户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间内未能解决与第十五条规定相违的所有事由,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出售该商品或采取其他方法处置。 商品处置所产生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若有余额归“海淘圈代买网站”保管。
5. 海淘圈代买网站根据本条第4项规定出售商品后,商品销售收入可以充当保管以及处置商品所需费用、本服务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6. 按本条规定处置商品时,即使用户受损失,海淘圈代买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于不能转运商品,海淘圈代买网站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服务的中断和停止)
1.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海淘圈代买网站可以暂时中断或停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恕不另行通知。
对提供本服务的装置和系统进行保养检查以及更新时;
遇到火灾、停电、天灾、系统故障等,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电力通信公司未提供必需的服务时;
海淘圈代买网站认为必须暂时中断或停止此项服务的其他情况;
2. 即使因暂时中断或停止提供本服务,而使用户遭受损失时,海淘圈代买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1.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属于或有可能属于以下任何一项的行为。以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侵害海淘圈代买网站以及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肖像权、广告宣传权以及其他权利;
涉及欺诈等犯罪的行为;
伪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不正当地使用海淘圈代买网站以及第三方的设备,或阻碍运营的行为;